一、 地块的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及出让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 2017年4月14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界面购买。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由挂牌申请单位对出让红线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成自然平整,且地块内管杆线(地上、地下)按规划部门要求迁移到位,地块出让红线外道路、水、电等由挂牌申请单位负责接通到红线边缘。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区外公司、企业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本区范围内成立所持股份大于50%的项目公司。
竞买人在此公告发布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1、取得了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但没有按约定时间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2、在本区范围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按期开、竣工建设,或按出让合同约定已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建设总面积不足一半的。
四、南京市溧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者请于
五、在挂牌时间截止(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所接受到的有效报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定竞得人。
七、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 “ 南京市溧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 ”,竞得人须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八、我局将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九、付款方式:
地块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中20%作为出让合同定金,成交价款3亿元以上的,余额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付清;成交价款3亿元以下的(含3亿元),余额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付清。受让方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缴纳首期成交价款的,须按欠缴款项每日1‰交付违约金,首期款延期付款超过15个工作日的,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向受让人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十、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竞得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十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土地利用科(土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
二○一七年四月十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17号(国税局斜对面)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土地利用科(土地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 17号一楼大厅
网站: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网(http://www. gtfj.njls.gov.cn)
溧水区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lsxzfw.gov.cn)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http://www.landnj.cn)
江苏省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n)
溧水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58.213.128.148︰801/)
咨询电话:(025) 5623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