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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7年12月15日)
日期:2017-12-15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1215日-20171221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溧水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25-572238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水区砚塘路、卧龙路(规划六路)建设工程项目 经济开发区 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拟新建砚台塘路和卧龙路(规划六号路)。其中砚塘路北起高山路,南至科创大道,依次与卧龙路、梁山路、规划支路相交,跨越五号河,规划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1187米,规划红线宽46米,设计时速50km/h,主要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绿化。卧龙路西起规划二路,东至砚塘路,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200米,规划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30km/h,主要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绿化。项目总投资3708.5万元,环保投资716万元。 1、项目设计施工时,应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施工期间做好植被保护、绿化移栽等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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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施工场地临时排水体系设计,设置截水沟、隔油池、沉淀池等构筑物,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直接外排。加强施工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涉水工程对水体水质影响。合理设计路面径流收集和排放系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3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87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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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屏障,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运营期产生的交通噪声,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采用低噪声路面、设置绿化隔离带等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达到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要求;同时加强运营期噪声监测,根据超标情况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对沿线两侧已规划的声环境敏感建筑,做好协调工作,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现象。配合规划部门做好道路路沿线的土地利用规划,严格控制道路两侧噪声防护距离范围内新建学校、医院和住宅等敏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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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按规定及时清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2 年产100万件高分子密封弹性体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经济开发区 江苏舜天新盈轻工业有限公司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原厂区内,利用现有厂房,购置设备,拟采用智能化机械手自动涂胶现场发泡成型技术取代人工手动粘胶,对涂胶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密封组件的生产能力。主要生产工艺:汽车零部件经上挂、A胶、B胶混合、涂胶、常温发泡、产品。本次技改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15万元。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根据《报告表》,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混合腔清洗废液收集作危废处置,不外排。
2、根据《报告表》,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发泡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表9相应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排放量标准》3类标准,确保噪声不得扰民。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报告书》结论,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规范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危险废物的堆放、贮存、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你公司该项目的各类排污口必须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文)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
6、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该项目以2号生产厂房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
7、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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