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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7年12月22日)
日期:2017-12-2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1222日-20171228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溧水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25-572238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家电网电力螺栓制造项目 白马镇 南京嘉迪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白马镇工业集中区,总投资13000万元,环保投资400万元,占地224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53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条紧固件生产线。主体工程包括:厂房一、厂房二和生活楼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螺栓1万吨的生产能力。 1、认真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期废水通过建造集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87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相关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妥善处置,做好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管理工作。
2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水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最终无法回用的高浓度循环水作危废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白马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各类槽液和废气处理装置废水作危废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须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不得排放含氮、磷生产废水。项目不得另设污水外排口。
3
、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其中:无磷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进入二级喷淋填料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氯化铵洗、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进入二级喷淋填料塔处理后高空排放;镀锌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进入水洗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螺纹搓丝、冷镦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静电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抛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下料、倒角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锯料、螺纹搓丝、脱脂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排放。硫酸雾、氯化氢、粉尘、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
4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报告表》结论,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规范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危险废物的堆放、贮存、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
、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监测计划。
7
、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以1#生产厂房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2 机场路东延改造工程项目 永阳街道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普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永阳街道,机场路东延段西起琴音大道,东至长深高速溧水收费站。本次改造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有主、辅道,主线设计车速60km/h,辅道设计车速40km/h,线路全长1755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亮化工程及综合管线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7999.31万元,环保投资240万元。  1、项目设计施工时,应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对破坏的植被应采取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不得随意外排。合理设计路面径流收集和排放系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2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87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相关要求。
3
、施工期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屏障,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运营期产生的交通噪声,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采用低噪声路面、设置绿化林隔离带、安装隔声窗等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达到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要求;同时加强运营期噪声监测,根据超标情况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对沿线两侧已规划的声环境敏感建筑,做好协调工作,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现象。
4
、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按规定及时清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
、加强建设、营运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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