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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7年12月27日)
日期:2017-12-27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1227日-201813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溧水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25-572238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0套高智能温室构件制造生产线项目 白马镇 南京中智国创温室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白马镇工业集中区,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19万元,租赁厂房,占地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生产100套高智能温室构件的生产能力。主要生产工艺:原料经切割、冷拉、打孔、焊接、检验、包装。 1、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白马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通过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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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报告表》结论,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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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监测计划。
2 “周园”文化旅游开发项目 白马镇 南京周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师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点白马镇白袁路东侧,规划用地面积43508.72平方米,建筑面积55559.54平方米。项目拟复建40栋徽派建筑,仿建100栋徽派建筑,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主要功能区包括休闲养生、商业配套、餐饮娱乐、周家大院及文化标识塔。项目建成后形成集商业、休闲及传统文化交流为一体的商业旅游区。项目总投资162967万元,环保投资1230万元。 1、按照雨污分流、一水多用要求建设给排水系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泥浆水和生活污水。施工现场建造集水池、沉砂池、排水沟等水处理构筑物,对施工期污水,按其不同的性质,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商业废水废水等废水分别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接管前,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相应标准后回用,不外排;接管后,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87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相关要求。运营期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应标准。
3
、建设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项目设计、建设时,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选用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要求。
4
、严格按照固废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按规定及时清运处置,防治产生二次污染。
5
、商业用房的布局和功能定位需符合相关规划、布局及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设置餐饮娱乐等项目,选址需符合《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在设计时预留专用烟道和隔油沉渣池等。进驻项目需另行申报环评审批手续。
6
、该项目的各类排污口必须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文)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3 南京溧水总部研发基地项目 经济开发区 江苏智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师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25号路,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生产50台(套)石化行业有机废气资源化回收与净化处理撬装式成套装备的生产能力。 1、认真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期废水通过建造集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相关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妥善处置,做好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管理工作。
2
、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柘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通过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
4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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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报告表》结论,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
、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监测计划。
4 和凤板块科创载体建设项目(高标准厂房建设) 和凤镇 南京溧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师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和凤镇工业集中区,总投资9600万元,环保投资29.5万元。占地面积43333.55平方米,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根据《报告表》,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5栋标准厂房和1栋综合服务中心。不涉及具体生产内容。 1、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给排水系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泥浆水和生活污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按其不同的性质,分类收集处理,不得直接外排。
2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87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相关要求。
3
、建设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外界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屏障。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
4
 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该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安全规范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按规定及时清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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